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指導農村地區應對歲末年初人群流動帶來的疫情防控挑戰,科學實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各項措施,切實維護農村地區生產生活秩序,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當前農村地區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落實屬地責任和部門責任,統籌整合各方面資源和力量,有計劃、有步驟地實施疫情防控政策,抓緊做好工作部署和應急預案,形成科學有效應對疫情的合力。圍繞“保健康、防重癥”,采取相應措施,重點抓好農村地區防疫體系運轉、藥品供應、重癥、老人兒童防護等方面工作,加強日常健康服務,突出重點人群管理,有序疏導診療需求,提供分級分類醫療衛生服務,最大程度保護農村居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
二、健全基層疫情防控體系
(一)充分發揮農村基層組織作用。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對疫情防控工作的領導,發揮好村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其他各類組織資源優勢,推動村組干部、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農村黨員等力量沖在一線、主動作為,科學精準做好疫情防控各項工作。創新方式方法,運用網格化管理、精細化服務、信息化支撐等方式,提高基層治理能力,增強應對疫情能力和水平。
(二)提升農村地區醫療衛生服務水平。指導各地推進落實新冠病毒感染者分級分類救治和健康管理服務。鄉鎮衛生院要加快提升新冠病毒感染者接診能力,原則上實現發熱診室全覆蓋。村衛生室就近做好農村居民健康服務,為有需要的村民提供指導抗原檢測和對癥用藥等服務。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加強對簽約村民的健康宣傳和教育,并通過多種形式及時回應健康咨詢和問題。加大基層醫療衛生人員培訓力度,提升對高風險人群的識別、診斷和處置能力。
(三)加強對農村地區醫療衛生機構的支持。以省內城鄉醫院對口幫扶關系為基礎,遴選省內城市綜合實力較強的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按照分區包片原則,與各縣(市、區、旗)建立對口幫扶機制,依托縣域醫共體做好分級診療銜接,完善基層首診、接診、轉診流程。統籌縣域內醫務人員調配,結合鄉鎮衛生院服務人口和服務量,加大鄉鎮衛生院醫務人員配備力度。縣級醫院、鄉鎮衛生院逐級建立醫療衛生人員梯隊,在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醫務人員發生短缺時,梯隊人員立即通過駐點、巡回醫療等方式予以填補。
(四)保障農村地區物資儲備和供應。在資金、人力、資源、技術、設施設備等方面,加大對農村地區應對疫情的支持保障力度,疏通瓶頸,破除障礙,維護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切實滿足疫情處置期間群眾基本生活需求。保障農村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物資供應,暢通農村物流配送渠道。
(五)做好農村居民宣教引導。深入推進農村地區愛國衛生運動,結合健康鄉村建設開展形式新穎、農村居民喜聞樂見的科普宣傳活動。創新形式手段,深入宣傳“每個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責任人”的理念,推動科學理性認識新型冠狀病毒和疫苗接種,提高自我防護能力。發揮好主流媒體作用,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倡導錯峰出行,疫情高流行地區盡量減少出行,引導返鄉人員加強健康監測。倡導在走親訪友時堅持規范佩戴口罩、勤洗手,盡量少聚集、少聚餐,在公共場所保持人際距離。倡導健康生活方式,規律作息、健康飲食、多喝水、保持良好心態。倡導鄰里互助,共享互換富余的防疫物資和藥品。根據區域疫情形勢和居民意愿,適當控制集市、廟會、文藝演出等聚集性活動規模和頻次。加強公共密閉場所管理,落實通風消毒等防控措施。推進農村移風易俗,引導減少、簡化婚喪嫁娶聚餐等活動,反對鋪張浪費,加強消費引導,避免人員聚集導致疫情過快傳播。
三、保障農村地區醫療物資供應
(一)加快防疫藥物生產。督促指導涉藥企業全力以赴保障生產,加強口罩、抗原檢測試劑等醫療物資保供,加快退熱、止咳、解痛類藥品生產供應,供應緊張藥品簡化包裝或實行小包裝。指導建立村民委員會與醫療機構、藥房等直通熱線,根據實際需要適當向農村地區傾斜供應藥品。
(二)加強醫療物資準備。加快完善農村地區消毒、檢查檢驗、應急搶救等相應設備和藥品配置。加強退熱、止咳、解痛類藥品供應儲備,滿足農村居民患者特別是重癥高風險和老年患者需求。做好有效中醫藥方藥的儲備。加強急救藥品和醫療設備的儲備。為縣級醫院、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配足中藥、退熱藥、抗原檢測試劑。地理位置偏遠、交通不便的鄉鎮、村要提前備足藥物和防疫物資。
(三)穩定藥物市場秩序。加強中藥、退熱和止咳等對癥藥品以及抗原檢測試劑等醫療用品市場監管,嚴厲打擊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督促各地藥店正常運營,不得隨意關停,保障藥物正常供應。
(四)暢通藥物購買渠道。暢通線上線下購買退熱、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處方藥物。在保障藥品安全前提下,對緊缺藥品允許拆零銷售,滿足農村居民基本購藥需求。加大對農村地區藥品和抗原檢測試劑的供應力度,保證藥品供應企業物流配送,為快遞企業寄遞提供便利,確保農村居民正常購買。
四、提升重癥救治水平
(一)加強縣級醫院重癥和傳染病醫療資源建設。縣級醫院是三級醫院的,加快完成綜合ICU監護單元建設和升級改造。參照綜合ICU標準,立即啟動除綜合ICU外其他專科重癥監護床位擴容改造工作,配備滿足綜合重癥救治需要的監護與設備。縣級醫院是二級醫院的,應當獨立設置重癥醫學科,按照綜合ICU標準建設和改造重癥監護單元。加強緩沖病房和傳染科建設。建立由重癥醫學專業醫護人員、經培訓的其他專科醫護人員組成的混合編組工作模式。城市對口幫扶醫院應當派出重癥醫學專業醫護人員為縣級醫院重癥、內科、兒科、急診科等醫護人員開展專業培訓,提升其重癥識別、應急處置和綜合救治能力。
(二)科學開展分級分類。未合并嚴重基礎疾病的無癥狀感染者、輕型病例,采取居家自我照護。超出鄉鎮衛生院服務能力的,在縣域醫共體牽頭縣級醫院的指導下,及時轉診患者。普通型病例、高齡合并嚴重基礎疾病但病情穩定的無癥狀感染者和輕型病例,轉診至亞定點醫院。以肺炎為主要表現的重型、危重型以及需要進行血液透析的病例,轉診至定點醫院集中。以基礎疾病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以及基礎疾病超出鄉鎮衛生院、亞定點醫院醫療救治能力的,轉診至縣域醫共體牽頭縣級醫院,情況緊急的可直接到有相應診療能力的醫療機構就診。縣級醫院不是三級綜合性醫院或能力不滿足患者救治需要的,及時轉診至城市對口幫扶醫院。患者不具備轉診條件的,由城市對口幫扶醫院派出專家組下沉縣級醫院指導救治。充分發揮信息化支撐作用,利用遠程會診、遠程診斷等方式,確保患者得到及時有效救治。中堅持中西醫結合、中西藥并用,發揮中醫藥的獨特優勢和作用。
(三)做好患者轉診銜接工作。加強縣域統籌調度,完善農村急救轉運體系,在醫療衛生機構加快配備和調用救護車基礎上,地方政府立即組織儲備一批隨時可用于患者轉運的車輛,保障農村新冠病毒感染者及時轉運、收治。確定專崗專人,負責與鄉鎮衛生院、縣域醫共體牽頭縣級醫院、定點醫院、亞定點醫院、城市對口幫扶醫院、轉運車輛等做好轉診銜接,建立明確的接診流程和綠色通道。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嚴格落實首診負責制和急危重癥搶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或拒絕新冠病毒感染者就診。
五、加強農村重點人群防護
(一)建立重點人群信息庫。摸清村組內合并基礎疾病的老年人、殘疾人、孕產婦、孤寡老人和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留守兒童等人員健康情況,落實《新冠重點人群健康服務工作方案》,完善重點人群電子健康檔案。
(二)加快提升重點人群疫苗接種率。落實《加強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工作方案》,科學評估接種禁忌,做到“應接盡接”,加快提高疫苗加強免疫接種覆蓋率,特別是老年人群覆蓋率。通過設立老年人綠色通道或安排流動接種車下鄉進村等措施,最大程度為老年人接種提供便利。
(三)加強重點人群健康服務。加快擴大農村地區65歲及以上老年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面,對重點人群實現簽約全覆蓋。通過電話、視頻、微信或線下隨訪等方式加強對居家觀察人員的健康監測、用藥指導、抗原檢測等服務。對缺乏自我健康管理能力的殘疾人、孤寡老人和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留守兒童等,要協助其進行健康監測并及時向鄉村醫療機構反饋。鼓勵為農村地區合并基礎疾病老年人等重點人群發放免費健康包。疫情嚴重期間,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專科醫院等人群集中場所應采取嚴格的封閉管理和內部分區管理措施,防范疫情引入和擴散風險。
(四)建立重點人群綠色通道。確保及時發現、及時救治高齡合并基礎疾病等重癥風險較高的新冠病毒感染者,明確和暢通轉診綠色通道,提高轉診效率。
六、統籌推進農業穩產保供
(一)抓實冬季蔬菜穩產保供。根據今冬明春蔬菜生產供應形勢,分區分類明確蔬菜生產目標任務,指導各地加強政策、物資、技術、人員等要素保障,強化防災減災措施落實,確保蔬菜供應充足。同時,加強信息引導,促進產銷銜接,做好調度指導和協調服務工作,暢通運輸渠道,防范化解農產品滯銷賣難風險。
(二)指導地方做好畜牧生產。督促指導重點地區積極幫助養殖場戶紓困解難,暢通飼草料等物資、畜禽及產品運輸渠道,維護畜牧業正常產銷秩序。印發動物疫病防治技術指南,推進動物疫病凈化場等建設。督促指導地方做好冬春季重大動物疫病和重點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重大動物疫情的底線。
(三)保障冬春農業生產。做好小麥、油菜冬前管理,組織專家制定冬前田管技術意見,開展巡回指導,落實冬小麥冬前鎮壓、澆越冬水,冬油菜抗旱澆水、科學追肥、防控病蟲害等關鍵技術措施。面對可能出現的階段性低溫寒潮,及早制定今冬明春科學抗災預案,做好物資儲備和技術準備,重點防范干旱、低溫凍害等,確保安全越冬。提早謀劃春季農業生產,預判風險并做好應急預案,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影響。
(四)打通堵點保障農資供應。及早做好春管用肥、用藥等農資需求調度,做好生產儲備,加強余缺調劑,強化質量監管,保障生產需求。常態化實施農資保供機制,發揮化肥保供穩價工作機制作用,加強部門溝通協調,及時研判并幫助解決困難問題,全力保障春管等農資供應。
七、壓實工作責任
(一)落實各級工作責任。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會同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抓好統籌協調、工作指導、共性問題會商應對和督促檢查等工作。五級書記要像抓脫貧攻堅一樣抓農村地區疫情防控,省統籌、市調度、縣鄉村抓落實,層層壓實責任,切實把疫情防控各項措施落實到村到戶。省級黨委和政府對本地區農村疫情防控工作負總責,根據疫情形勢,因地制宜、結合實際制定政策措施。市級黨委和政府負責域內農村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安排、督促檢查。縣級黨委和政府承擔主體責任,縣級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把疫情防控重點放在農村地區。鄉鎮、村要落實疫情防控組織、動員、協調、宣傳、引導等責任要求,確保各項工作進村入戶。
(二)強化部門協作配合。充分發揮好各級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作用,加強統籌協調,健全工作機制,強化溝通配合,在藥品、設備、人力、資金等方面,加大對農村地區疫情防控的支持保障力度。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會同中央組織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疾控局等部門成立工作專班,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下開展工作,重點發揮責任落實、政策協同、基層動員方面作用,協調推動相關方面抓好農村地區防疫體系運轉、醫療物資供應、重癥救治、重點人群防護和農產品穩產保供等工作。各級黨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要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及時掌握農村地區疫情防控動態,協調推動解決重大問題,總結推廣有效做法和經驗,并建立24小時值班和每日情況報告制度。
(三)及時回應農民群眾訴求。各地區、各部門要通過設立問題反映專欄、公布緊急聯系電話等方式,收集群眾反映的問題。收集的問題線索要及時轉有關地方核實并限期整改,各地要及時反饋處置情況,確保農民群眾反映的問題能夠盡快妥善解決。